新股发行公司必须网上路演吗?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1月20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招股说明书网上披露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新股发行公司在新股发行前,必须通过互联网采用网上直播(至少包括图像直播和文字直播)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公司推介,也可辅以现场推介。
根据要求,新股发行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主承销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公司推介活动,并向证监会书面承诺其向投资者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有重大遗漏。
网上直播推介活动的公告与其招股说明书概要或招股意向书同日同报刊登,并在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同天发布。直播推介活动时间不少于四小时。
如何参加新股发行的网上路演?
网上路演多用于发行人或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增发新股的推介上。为了使投资者更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情况,以便做出投资决策,公司在网上采用各种宣传办法,设置各种栏目来使投资者全方位地了解公司。从预定的路演时间和网站中,投资者可以同步获知公司概况、募股投向、公司产业等信息。网上路演以现场图片或网上直播的形式展现公司网上推介的实时场景,以增加现场的交流。
根据网上路演所提供的栏目,投资者可以在网上浏览公司的有关概况,就公司的某些方面的疑问提出问题,如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在同业中的地位等,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承销商、投资分析专家等网上特邀嘉宾,将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对网友的提问进行回答。
根据要求,新股发行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主承销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公司推介活动,并向证监会书面承诺其向投资者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有重大遗漏。
由于网上提问的人很多,一些较具普遍性的问题,记者还会以实时报道的方式作介绍。如果你的问题没有得到答复的话,可以在网上交流区查找类似问题是否已有人提问过,并据此查找相应的问答记录;或者查看相关的实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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