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常识:国债应计利息额怎么算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9-30

国债净价交易是指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在净价交易条件下,由于国债交易价格不含有应计利息,其价格形成及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国债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这时,国债的结算价格将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国债价格,可清晰反映出投资者的资本利得;另一部分是应计国债利息,可真实反映投资者的国债利息收入。由于国债应计利息已经由外生变量即票面利率和持有天数决定,因此国债的投资价值由净价价格决定。

实行国债净价交易后,国债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可望提高。根据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的规定,实行国债净价交易可以明确应予免税的国债利息收入。实行净价交易后,报价系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显示了净价价格和应计利息额,纳税人和税收管理部门可以清楚地分出应予免税的利息额。利息收入免税政策能够起到吸引更多投资者、增加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的作用。

根据上交所规定,国债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这一公式涉及到以下两个关键点:

1、精度。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计算机系统按每百元利息额的精度(小数点后保留8位)计算;交割单所列"应计利息额"按"4舍5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列示。

2、已计息天数。它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期间的实际日历天数。由于交易日挂牌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包括交易日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因此已计息天数应当包含成交日当日在内。

2002年3月27日卖出009704券为例。009704券是票面利率为9.78%的10年期固息券。起息日为每年9月5日,从2001年9月5日至2002年3月27日的计息天数为204天,每百元应计利息额=9.78/365?204=5.46608219,精度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这也是上交所通过网站发布的国债每百元应计利息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