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它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 份和权益,并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
股票一经发行,持有者即成为发行股票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决策、分享公 司的利益,同时也要分担公司的责任和经营风险。股票一经认购,持有者不能以任何理 由要求退还股本金,只能通过证券市场将股票转让和出售。作为交易对象和抵押品,股 票已经成为金融市场上主要的、长期的信用工具。对发行者来说,股票是筹措自有资本 的手段;对认购者来说,购买股票则是一种投资行为。股票就是用来证明这种筹资和投 资行为的法律凭证。
股票,如果成为股票市场上的交易对象,就如同一般商品,有着自己的价格。而这 种价格除了受制于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外,还受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大环境的影响, 因此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中,大起大落的现象时有发生,表现为股票价格与其票面价值 的不一致。正是这种不一致导致了股票交易具有一定的投机性,即除了收取固定股息外 还有了赚取价差的可能,并且由于投机行为的存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在股票市场上,凡是出资购买股票的个人或机构,统称为证券投资者。从广义上讲, 股票的合法持有者都是股民。狭义的股民一般指持有(或买卖)股票的自然人。股民实 际上是股票发行企业的真正股东。一般来说,股票的持有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从广义上讲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 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在西方国家,以有价证券收益为其主要收入来源的证券 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各种福利基金、养老基金及金融财团等,一般称为机构投 资者。其中最典型的机构投资者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投资的共同基金。在中国,机构投 资者目前主要是具有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自营机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各类 投资基金等。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市场参与者主要是个人投资者,即以自然人身份 从事股票买卖的投资者。一般的股民就是指以自然人身份从事股票买卖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