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证券经纪业务?从事证券经纪业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9-30

什么是证券经纪业务?从事证券经纪业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证券经纪业务,是指通过收取佣金作为报酬,促成买卖双方交易行为而进行的证券中介业务。证券经纪业务是随着集中交易制度的实行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由于在证券交易所内交易的证券种类繁多,数额巨大,而交易厅内席位有限,一般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固此只能通过特许的证券经纪商作中介来促成文易的完成。

目前世界各国都是根据本国证券交易制度特点,来对证券经纪业务做出限定和分类。如纽约证券交易所将经纪业务分为五类,专门有五种经纪人未办理:①佣金经纪人,专门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收取佣金;②二无经纪人,接受佣金经纪人的委托买卖证券:③专业经纪人,专门买卖交易所某一柜台的一种或几种证券;④零股经纪人,专门办理一股至九十九股之间的证券交易;⑤债券经纪人,在债券交易厅中代理客户买卖债券从中收取佣金。伦敦证券交易所将经纪业务分为两类,由两种经纪人来完成:①证券经纪商,纯粹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中收取佣金,本身不买卖证券;②证券买卖商,上要为自己买卖证券以获取利润,有时也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收取佣金,证券买卖商必须严格区分自营买卖与代理买卖。且须向客户说明。

我国证券经纪业务有其自身的特点,这是由我国独特的交易制度所决定的。目前从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实际运作情况看,我国证券经纪业务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A股、基金及债券代理买卖业务,所有证券经营机构依法设立的证券营业部都可经营此项业务。第二类是B股代理买卖业务,由B股特许证券商来代理。B股特许证券商又分为境内B股特许证券商和境外特许证券商。境内B股特许证券商代理B股买卖业务,可在其己开通交易的A股席位上进行;境外特许证券商可通过其拥有的日股特别席位完成代理买卖业务,也呵以委托境内日股特许证券商完成代理买卖业务。

国际上对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资格的管理有两种做法。一是美国的登记制度,只要申请者符合法定条件,并申请登记注册。都可以被批准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二是以日本为代表的特许制度,即对申请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者,除考察是占符合规定的条件、还要经过主管机关的特许批准。我国实行的是特许制度。

我国证券经营机构从字证券经纪业务,都是通过下设的证券营业部来实施的。证券营业部的设立山所在地人民银行分行进行审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证券交易营业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证券经营机构设立证券交易营业部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

(2)有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

(3)有合格的业务人员。

(4)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必要的交易设施。

按照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证券经营机构的审批和监管由中国证监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