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是专门进行期货合约买卖的场所,一般实行会员制,即由会员共同出资联合组建,每个会员享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交易所会员有权利在交易所内直接参加交易,同时必须遵守交易所的规则,交纳会费,履行应尽的义务。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是一种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主要靠收取交易手续费维持交易设施以及员工等方面的开支,费用节余只能用于与交易直接有关的开支,不得进行其他投资或利润分配。期货交易所的宗旨就是为期货交易提供设施和服务、不拥有任何商品,不买卖期货合约,也不参与期货价格形成。
期货交易所对于期货交易的正常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统一制订期货合约,将期货合约的条款统一化和标准化,使期货市场具有高度流动性,提高了市场效率。
(2)为期货交易制定规章制度和交易规则,并保证和监督这些制度、规则的实施,最大限度地规范交易行为。
(3)监督、管理交易所内进行的交易活动,调解交易纠纷,包括交易者之间的纠纷、客户同经纪人或经纪公司之间的纠纷等,井提供仲裁程序和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
(3)为交易双方提供履约及财务方面的担保。期货交易中的买方和卖方都是以期货交易所为对手的,不必考虑真正的成交对手是谁。这是由于期货交易机制要求交易所作为“买方的卖方和卖方的买方”,承担最终履约责任,从而人大降低了期货交易中的信用风险。
(5)提供信息服务,及时把场内所形成的期货价格公布于众。增加了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6)为期货交易提供结算、交割服务,如向会员追缴和清退保证金、收取交割货款和捉货单(仓单)等。
(7)为期货交易提供一个专门的、有组织的场所和各种方便多样的设施,如先进的通讯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