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发行股票之前,必须就发行股票的目标、时机、条件,发行股票的种类、价格,发行市场的状况和发行方式等进行咨询、研究和分析,制定初步发行方案,并着手有关文件资料的准备,向证券管理机关提出发行申请。实践表明,上述发行准备工作的质量对丁股票发行的成功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股票发行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资金使用计划。为保证新股发行的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发行公司需要认真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周密科学的研究。①确定使用方向。例如,如果发行新股是为了筹建新公司,就要明确生产什么产品;如果发行新股是为厂扩充设备,就要明确是增加原有产品数量,还是生产新产品。②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对人员配置、技术要求、生产成本、产品销售、中场环境以及有关法律和政策进行分析,并对经营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做出估计,对资本需求和资金募集量进行预计和测算。
(2)拟定新股发行计划。根据公司筹集资金的需要、股票在中场上的推销前景以及发行成本等因素,拟定发行何种股票、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大致的发行时间。
(3)聘请中介机构。根据股栗发行的惯例和许多国家的法律要求,企业股票的发行和上中,往往要求有资产评估机构、承销商。律师事务听、会计帅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进行。由于我国的企业在进行实质性的发行准备之前。通常需要进行复杂的股份制改组工作,因此,聘请有经验的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协助发行准备工作就显得更为必要。
(4)对原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组。股票发行的基本前提是发行人已经完成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或者已经完成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手续。从我国情况来看,大部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往往伴随着对原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组。即在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对原有企业的资产、经营业务、组织结构等进行必要的调整。保证企业在资产负债、损益和经营领域等方面符合股票发行和上市的基本标准。
(5)制作有关文件资料。由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企业的资信、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审定、审讨、评估,完成发起人到位资金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评情报告和国家股及法人股的确认报告。并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具有证券承销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则负责组织编写股票发行申报材料、制订股票发行承销方案与企业签定承销协议、制作招股说明书等。
(6)股票发行申请与审核。发行公司将申报材料呈报政府主管部门和证券管理机关,接受发行资格与条件的审查。审杏工作的内容包括: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如公司财务报告、承销协议、招股说明书等是否齐全。股票发行的初审完成后,要将初审材料与初审结果提交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复审,决定股票发行申请方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复审通过,就可通知发行公司,具体实施新股发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