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是在信用活动中产生的能够证明资产交易、期限、价格的“书面文件”,它对于债权债务双方所应承担的义务与享有的权利均有法律约束意义。
随着信用关系和信用形式的不断发展,金融工具日益增多。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人们往往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标准,对种类繁多的金融工具进行分类:①按期限长短划分、有货币市场金融工具和资本市场金融工具,前者期限短,一般为1年以下,如商业票据、短期公债、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回购协议等:后者期限长,一般为1年以上,如股票、企业债券、国库券等。②按发行机构划分,有直接融资工具和间接融资工具。前看如政府、企业发行或签署的国库券、企业债券、商业票据、公司股票等;后者如银行或其他主融机构发行或签发的金融债券、银行票据、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人寿保险单和支票等。③按投资人是否掌握所投资产品的所有权划分,可分为债权凭证与股权凭证。④按金融工具的职能划分,有股票、债券等投资筹资工具和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等保值投机工具等。
任何一种金融工具都具有风险性和收益性双重特点。金融工具的风险性,是指购买金融工具的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本金受损一般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债务人一方不履行合约,不按期偿还,这种风险称为信用风险;二是指由于金融工具的市场价格下跌,导致本金亏蚀,这种风险称为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收益性。是指金融工具能为持有者定期或不定期带来的收益回报。它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固定收益,如债券持券人可按债券票面上注明的利率取得固定利息收益:二是即期收益,如股票按市场价格出卖时,获得的差价收益。
然而,不同金融工具的收益和风险及其内在联系是有很大差异的,一般来说,资本市场金融工具收益高于货币市场金融工具收益,直接融资金融工具收益高于间接融资金融工具收益,股权凭证收益高于债权凭证收益。各种金融工具的收益与风险呈正相关关系,高收益的金融工具往往风险也高,低收益的金融工具往往风险亦低,各种金融工具收益与风险的内在联系如图9-1所示。
各种金融工具存在不同的风险与收益,是由不同金融工具的本质特征决定的。货币市场金融工具期限短,如银行活期存款的偿还期几乎为零,因而风险小;而资本市场金融工具期限长,如股票的期限则无限长,故风险大。政府以外的直接融资金融工具发行人,信用度不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因而信用风险相对大;反之,间接融资金融工具风险就小得多。金融工具表现出的风险与收益的对应关系、是由债权人或投资者的心理和行为决定的,在收益相同的情况下,债权人或投资者绝不会选择高风险的金融工具。为了追求较大的收益,投资者必然要承受曳高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