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的监管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隶属于政府的证券监管部门的集中监管;二是自律组织对证券业本身的管理;三是证券经营机构的内部监管。
自律,即自我监管。自律组织就是通过制定公约、章程、准则。细则,对证券市场活动进行自我监管的组织。自律组织一般实行会员制。符合条件的证券经营机构及其他机构,可申请加入自律组织,成为其会员。
目前,我国证券业肩律绢织主要有:证券交易所及其证券登记结算公可;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地方性的证券业协会。
自律组织对其会员的监管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对会员公司每年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包括对会员的财务状况、业务执行情况、对客户的服务质逅等的检查;二是对会员的日常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包括对其业务活动进行指导,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对欺诈客户、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等。
自律和政府监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两者的区别有。
(1)性质不同。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带有行政管理的性质,自律组织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具有自律性质。
(2)监管依据不同。政府监管机构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来进行监管,自律组织除了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外、还依据自律组织制订的章程、业务规则、细则等对证券市场进行管理。
(3)监管范围不同。政府监管机构负责对全国范围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管,自律组织主要对具会员、上市公司及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4)监管的具体内容不同。政府监管机构主要是制定全国性证券法规,拟定监管条例,监管自律组织及证券中介机构,对重大违规案件进行查处等。自律组织主要是对其会员或上市公司及证券交易等进行一线监管。
(5)两者采用的处罚不同。政府监管机构可以对违法违规的证券经营机构采取罚款、警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从事某项或所有证券业务的资格,对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可以决定终止其k韦;自律组织对其会员或上市公司的处罚较轻微,包括罚款。暂停会员资格、取消会员资格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握请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两者的联系有:
(1)监管目的一致,都是为了确保国家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维护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自律组织在政府监管机构和证券市场之间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自律组织为其会员提供了一个相互沟通、交流情况及意见的场所,可以将会员面临的困难、遇到的问题、对证券市场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向政府监管机构反映,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政府监管机构还叮通过自律组织对证券业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3)自律是对政府监管的积极补充。室律组织可以配合政府监管机构对其会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使会员能够自觉地贯彻执行,同时对会员进行指导和监管。
(4)自律组织本身也须接受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自律组织的设立需要政府监管机构的批准,其日常业务活动要接受国家监管机构的检查、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