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债券是中央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发行的债务凭证。国债的分类:按偿还期限分类,国债的偿还期限是国债的存续时间,以此为标准,习惯上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短期国债一般指偿还期限为1年或1年以内的国债,一般是应付国库暂时的人不敷出之需。中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国债。政府发行中期国债筹集的资金或用于弥补赤字,或用于投资,不再用于临时周转。长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在10年或10年以上的国债,常被用作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按资金用途分类,国债可以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战争国债和特种国债。赤字国债是指用于弥补政府预算赤字的国债。建设国债是指发债筹措的资金用于建设项目。战争国债专指用于弥补战争费用的国债。特种国债是指政府为了实施某种特殊政策而发行的国债。按流通与否分类:国债可以分为流通国债和非流通国债。流通国债是指可以在流通市场上交易的国债。非流通国债是指不允许在流通市场上交易的国债。按发行本位分类:国债可以分为实物国债和货币国债。实物国债是指以某种商品实物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货币国债是指以某种货币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
我国的国债20世纪50年代,我国发行过两种国债:一种是1950年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另一种是1 954年至1958年发行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81年至今,我国发行的国债品种有:国库券,国家债券,包括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债券,保值债券,基本建设债券,特别国债,长期建设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