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我国的金融债券。新中国成立之后的金融债券发行始于1982年,该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率先在日本的东京证券市场发行了外国金融债券。1985年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开办特种贷款。1988年,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始发行金融债券。1993年,中国投资银行被批准在境内发行外币金融债券,这是我国首次发行境内外币金融债券。1994年,我国政策性银行成立后,发行主体从商业银行转向政策性银行。1999年以后,我国金融债券的发行主体集中于政策性银行,其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我国对金融债券的发行进行了一些探索性改革,一是探索市场化发行方式。二是力求金融债券品种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