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之证券经纪人的职能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12-15
中介职能 
  1、帮助投资者了解证券和证券市场运行,介绍各类证券的性质、特点和风险,以及证券法律法规知识。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还在发展初期,很多投资者或潜在的投资者对证券和证券市场知之甚少。为投资者提供这类服务是证券经纪人的重要职能。它不仅有利扩大证券市场交易规模,而且有利证券市场规范和稳定发展。 
  2、向投资者提供股票等证券投资价值分析报告。证券经纪人在搜集证券基础信息的基础上,对宏观经济运行、行业情况和企业微观经济进行分析,根据证券交易信息进行技术面分析,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基础分析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 
  3、根据投资者(客户)的财务状况、职业前景、年龄和对风险的态度,为投资者拟定投资计划,帮助投资者确定投资目标以及适合投资者的证券种类、投资方式、投资周期和投资时机,但决策应由投资者自已作出。
  4、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交易服务。按投资者的投资指令向证券经纪公司发送交易信息。
  投资管理职能 
  一般来说,证券经纪人只能向投资者提供咨询建议,投资决策由投资者自己作出。但也可以允许证券经纪人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由经纪人代理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允许证券经纪人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的主要理由在于,证券经纪人是证券市场的专业人员,他们比投资者具有更丰富的证券分析和证券投资管理知识、经验和技能,因而能作出更好的投资决策。 
  投资管理职能(全权委托)虽然为投资者提高了投资效率,但也导致证券经纪人为增加佣金而盲目增加证券交易量的情况,使投资者蒙受损失。因此,对证券经纪人的投资管理职能应加以严格的监管。实行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的证券经纪人资格确认制度是一条加强监管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