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指首次发行新股。
目前深、沪证券交易所新股首次发行采用的是上网定价发行以及配售方式、网上/网下询价投标方式(即采取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对法人配售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等,通过全国与深、沪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进入深、沪证券交易所的电脑撮合系统发行。
发行方式
目前我国首次公开发行(IPO)新股采用的发行方式如图示:
询价区间(上限~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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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公众询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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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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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签交款及配售
上图中全额预缴款/与储蓄存款挂钩发行方式已经较少采用。不同的发行方式投资者需采取不同的申购办法,因此,投资者首先应该了解公司发行新股采用何种方式。
一.上网定价
申购上网定价新股,指投资者根据发行人已确定的发行价格利用证券交易所系统网络申购新股。
(一)上网定价申购
1.在申购新股之前,应持股东代码卡到证券商开户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申购日(T日):投资者以发行价格委托买入该股票。证券商全额冻结(扣除)投资者的保证金。
3.申购日后第一天(T+1日):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在指定的清算银行的申购专户中。
4.申购日后第二天(T+2日):结算公司配合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交易所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由电脑系统自动进行连续配号,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并在当日收市后将申购配号传给各证券营业部。
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公布中签率,中签率=股票发行量÷有效申购量×100%。并于当天组织摇号抽签,抽签完毕,通过证券交易所将中签号码传送各证券营业部。
5.申购日后第三天(T+3日):投资者在交易时间可以到原委托申购的证券营业部查询申购配号。
6.申购日后第四天(T+4日):由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公布中签结果。证券交易所根据抽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
T+4日交易所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向各证券商返还未中签申购款。证券营业部根据该数据将未中签申购款返还给投资者。投资者的未中签申购款在T+4日即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