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购买手续不同
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可用现金直接购买。
购买储蓄国债则需开立国债账户并指定对应的资金账户后方可到网点购买。
(2)债权记录方式不同
凭证式国债债权采取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形式记录,由各承销银行和投资者进行管理。
储蓄国债则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有专门的计算机系统用于记录和管理投资人的债权,免去了投资者保管纸质债权凭证的麻烦,债权查询方便;
(3)到期兑付方式不同
凭证式国债到期后,需由投资者前往承销机构网点办理兑付事宜,逾期不加计利息。
储蓄国债到期后,承办银行会自动将投资者应收的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承办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4)发行对象不同
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机构也可认购。
储蓄国债认购对象仅限境内中国公民,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同时设立了单个账户单期购买上限,充分考虑并保护了个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5)流通性不同
凭证式国债不能流通,不能上市。
储蓄国债虽不能流通转让,但持有半年以上,就可以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客户在购买储蓄国债的同时,相当于获得了一个优良的融资工具,当需要小额贷款时,可以用储蓄国债作为质押品,到原购买银行质押贷款。
(6)利息支付方法不同
凭证式国债是到期支付利息。
储蓄国债是每年付息,如果提前赎回会扣除一定月份的利息,并且支付本金0.1%的手续费。
(7)承办机构不同
凭证式国债由各类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组成的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销售。储蓄国债可以从7家有代销试点资格的银行购买,它们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