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认沽证行权,意即认沽证的持有人在行权期内,以行权价将正股出售给权证发行人。投资者除了可以行权之外,也可将正股直接在市场上出售。很显然,当正股的市价低于行权价时,投资者应该行权。比如说,某认沽证的行权价为10元,正股的市场价格为8元,如果行权比例为1,则投资者通过行权1份该认沽证获得的收益为2元。
但是,当认沽证的行权价低于正股市场价格时,权证便失去行权价值,投资者如果对这样的价外认沽证行权,只会给自己造成损失。仍然用上述例子:假设正股的市场价格不是8元而是12元,则投资者行权1份认沽证,将亏损2元。
由于国内市场上的认沽证从2006年以来陆续到期,而近两年来我国股市正经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牛市,绝大多数股票都有了较大涨幅,致使在认沽证的行权期间,正股的市场价格都远高于认沽证的行权价,亦即认沽证到期时均处于深度价外,因此,从理论上说,这些认沽证均不具备行权价值。
但由于权证是在我国上市不久的一个金融衍生产品,很多投资者对其性质比较陌生,导致早期许多价外认沽证到期时,均出现不少投资者误行权的现象。例如,截至2006年11月22日(武钢JTP1的最后行权日期),共计60433份武钢JTP1认沽权证成功行权;截至2006年12月22日(机场JTP1的最后行权日期),共计56047份机场JTP1认沽权证成功行权。类似这样的误行权,使得投资者产生了较大的损失。
今年以来,管理层和部分创新类券商加大了权证投资者教育的力度,通过报纸、网络等各种途径向投资者普及权证知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在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大力推进下,投资者逐渐加深了对权证性质的了解,风险意识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最近,两只深度价外认沽证钾肥JTP1和中集ZYP1到期时,已没有投资者误行权,这无疑说明,投资者对权证的认识更进了一步,投资行为也更加趋于理性。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对认沽证进行炒作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今年11月26日,五粮YGP1大涨34.75%;11月30日,该权证再度大涨15.47%。为抑制投机并向投资者警示风险,深交所于盘中对五粮YGP1进行了多次临时停牌,希望投资者在加深理解权证性质的同时,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更为理性的面对深度价外认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