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的国债
20 世纪50 年代,我国发行过两种国债。一种是1950 年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另一种是1954—1958 年发行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进入20 世纪80 年代以后,我国国债品种:
1.普通国债。
(1)记账式国债。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分为: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以及同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又称为跨市场发行)三种情况。个人投资者可以购买交易所市场发行和跨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国债,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主要面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机构投资者。
记账式国债的特点是:①可以记名、挂失,以无券形式发行可以防止证券的遗失、被窃与伪造,安全性好;②可上市转让,流通性好;③期限有长有短,但更适合短期国债的发行;④通过交易所电脑网络发行,可以降低证券的发行成本;⑤上市后价格随行就市,具有一定的风险。
(2)凭证式国债是指由财政部发行的,有固定面值及票面利率,通过纸质媒介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国债。
(3)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的人民币债券。储蓄国债试点期间,财政部将先行推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和固定利率变动期限两个品种。
储蓄国债(电子式)是2006 年推出的国债新品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②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③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④收益安全稳定,由财政部负责还本付息,免缴利息税;⑤鼓励持有到期;⑥手续简化;⑦付息方式较为多样。
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都在商业银行柜台发行,不能上市流通,但都是信用级别最高的债券,以国家信用作保证,而且免缴利息税。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申请购买手续不同。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可持现金直接购买;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须开立个人国债托管账户并指定对应的资金账户后购买。
第二,债权记录方式不同。凭证式国债债权采取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
的形式记录,由各承销银行和投资者进行管理;储蓄国债(电子式)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
第三,付息方式不同。凭证式国债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储蓄国债(电子式)付息方式比较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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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到期兑付方式不同。凭证式国债到期后,须由投资者前往承销机构网点办理兑付事宜,逾期不加计利息;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后,承办银行自动将投资者应收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第五,发行对象不同。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部分机构也可认购;储蓄国债(电
子式)的发行对象仅限于个人,机构不允许购买或者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