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证券市场基础》资料:普通股与优先股(3)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3-11

    (三)优先股票的种类

    1、按照优先股息在当年未能足额分配时,能否在以后年度补发分为:累积优先股、非累积优先股 (分类的角度)

    2、按照能否参与或部分参与本期剩余盈利的分享分为:参与优先股、非参与优先股

    3、按照在一定条件下能否转换成为其他品种分为: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

    4、按照能否由原发行公司赎回分为:可赎回优先股与可赎回优先股

    5、按照股息是否变动分为: 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和股息率固定优先股

    具体定义讲解:

    累积优先股是指历年股息可累积发放。由于公司亏损等原因不能正常发放优先股股息,可以累积由以后营业年度的盈利发放 ,有的国家规定,公司在分派当年盈利时,必须首先将当年和往年累积的优先股股息付清,在没有补足优先股股息之前,不能发放普通股股利

    在实践中,有时累积优先股股东的股息也并不一定必然补足,如果公司积累了优先股股息,又打算发放普通股股息,则允许前者转换成为普通股,这有利于保护优先股股东的利益。

    非累积优先股 :股息以营业年度进行结清,不累积

    特点:股息发放以每个营业年度为界,当年结清。若公司本年度的盈利不足以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时,所欠缺的部分不予累积计算,股东也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营业年度补发。

    对公司而言,不负担以往营业年度优先股股息负担,不加重公司付息分红的负担。而对于股东而言,收入的不稳定性差,因为公司盈利时才能获取固定的利息,公司盈利少时则得不到固定的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