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股票、国债、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
二、证券投资的限制:
目的:一是引导基金分散投资、降低风险。二是避免基金操纵市场;三是发挥基金引导市场的作用。
对基金投资的禁止性规定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当事人出资或者买卖当事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