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金融远期、期货与互换
一、现货交易、远期交易、期货交易
根据交易合约的签订与实际交割之间的关系,将市场交易的组织形态划分为三类:
(一)现货交易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二)远期交易
远期交易是双方约定在未来某时刻按照现在确定的价格进行交易。
(三)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集中的交易所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所进行的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
期货交易一般不进行实际交割,而是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交易、平仓了结。
二、金融远期合约与远期合约市场
金融远期合约是最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由于采用了“一对一交易”的方式,交易事项可协商确定,较为灵活。
缺点:非集中交易同时也带来了搜索困难、交易成本较高、存在对手违约风险等缺点。
根据基础资产划分,金融远期合约包括:
(一)股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
包括单个股票的远期合约、一揽子股票的远期合约和股票价格指数的远期合约三个子类。
(二)债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
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单、短期债券、长期债券、商业票据等固定收益证券的远期合约。
(三)远期利率协议
是指按照约定的名义本金,交易双方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交换支付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的远期协议。
(四)远期汇率协议
三、金融期货合约与金融期货市场
(一)金融期货的定义和特征
1.金融期货定义
期货合约则是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的标准化协议。
2.与金融现货相比,金融期货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1)交易对象不同
(2)交易目的不同
(3)交易价格的含义不同
(4)交易方式不同
(5)结算方式不同
3.金融期货与普通远期交易之间的区别:
(1)交易场所和交易组织形式不同
(2)交易的监管制度不同
(3)金融期货交易是标准化交易,远期交易的内容可协商确定
(4)保证金制度和每日结算制度导致违约风险不同
(二)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制度
1.集中交易制度
金融期货是在期货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
期货交易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
2.标准化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
3.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
4.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
5.限仓制度
6.大户报告制度
7.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及断路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