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教育工作蓬勃开展
中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由于投资者文化的趋同性,加之市场体系的接近性,中国内地的投资者教育在吸收西方成熟市场经验、借鉴新兴市场投资者教育模式的同时,结合中国的特点,形成了自己的风格,走过了自己的道路。
1、中国证券市场引入投资者教育的时期
站在保护投资者权益、化解市场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国民经济发展大计的高度上,2000年,中国证监会发起和推动了一场在中国证券市场历史上空前的投资者教育"运动".通过普及证券投资知识、宣传证券法律法规、介绍投资新品、揭示市场风险等多种途径,增强投资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分清市场主体责任,确保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根据当时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投资者教育的内容包括:(1)提高全社会的投资者教育意识,宣传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职能和教育方案;(2)普及证券投资基础知识,例如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等;(3)解释和宣传证券期货监管方面新的政策法规;(4)推行风险提示和风险教育,特别是实行股票发行核准制、上市公司终止上市制度以及今后推出创业板或其他新产品时,投资者需要注意的各类风险;(5)提高投资者保护权益的意识,包括如何防止证券欺诈、争端解决途径以及普及对证券法律法规的认识;(6)普及金融投资知识。
2001年6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管办在京举办了规模盛大的投资者教育展览。展览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开幕当天,就吸引了上千人前来参观。为期一周的展览结束后,主办方又将展览内容组织到北京地区各证券营业部巡回展出,取得了良好效果。2001年7月,中国证监会于哈尔滨召开全国证券监管系统投资者教育工作会议,动员全系统推动投资者教育工作。2001年10月,证监会向各派出机构正式发出《关于开展明确证券市场各方责任教育的通知》,同时还印发了《证券市场各方责任教育纲要》和《实施方案》,要求各派出机构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明确市场各方责任的教育活动。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投资者教育的导入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当时的市场特点,借鉴海外成熟市场的经验,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0年10月率先成立了"投资者教育中心",设专岗、配专人、做专门预算,专事投资者教育工作,以更好地帮助投资者增强市场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联合证券行业力量,借力证券机构网络,建设投资者教育工作有形网络。2001年7月,上证所联合国泰君安和中国银河证券等19家经纪网点数量众多的会员单位,组建了一个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轴心、以证券营业部为触角、覆盖全国的"投资者教育网络";其次,利用互联网优势,加强信息传播力度,构筑投资者教育工作无形网络。上证所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以交易所外部网为基础,正式建立起了"投资者教育中心"二级网站。网站涉及投资者教育的动态信息、投资手册、教育丛书、报刊园地等五大内容。上证所还在"投资者教育网络"30家成员单位网站中有关投资者教育内容的专栏设置链接,而各网络成员单位也将进行彼此链接,从而形成一张覆盖全国投资者教育的无形网络。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在北京召开投资者教育座谈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投资者教育网络年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等三大证券报开辟投资者教育专栏、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与上海证券报联合编写投资者教育基础教材。一场轰轰烈烈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在中华大地上拉开了帷幕。
这一阶段的投资者教育达到了普及知识,揭示风险的目的。中小投资者对基本知识和市场政策的理解进一步加深,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盲目的投资观念和"只听消息"的心理。
2、证券市场投资者教育发展期
随着市场走向规范的脚步逐步加快,各类监管措施及配套政策陆续出台,随着中国证券市场连续多年的充分调整,上市公司内在投资价值不断提高,不仅使证券投资基金得到了数量的扩张与规模的膨胀,还吸引了大量的QFII资金积极入市,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社保资金等直接入市。市场基本面的变化,赋予投资者教育以新的基础;而制度变革与金融创新又反过来为投资者教育提出了崭新的课题。由此,投资者教育由导入期逐步进入发展期。
这一时期投资者教育赋予了以新的思路和内涵:在普及知识、揭示风险的基础上,引入了"三权""四促"概念。"三权"即知权、行权和维权:通过普及知识,告知投资者合法权利;通过制度创新,方便投资者行使权利;通过知权和行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四促"即以普及知识促改革,以提示风险促维权,以提升能力促创新,以增强信心促发展。发展两字成为投资者教育的主题词和落脚点。
由于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的比例正在增加并渐趋多元化,由此不仅带来证券市场价值投资理念的进一步挖掘和提升,也为投资者教育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内容。金融工具、基金产品、理财概念等教育不仅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更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由导入期向发展期过渡的过程中,上海证券交易所依然在是推进投资者教育的重要主体,上证所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机制,积极调动行业力量,将投资者教育推进到一个新境界。在股改权证推出初期,上证所就将投资者教育摆在相当重要的位置,并组织券商进行会谈交流,研究投资者教育方案。上证所主动利用自己的资源,大力做好围绕权证的投资者教育活动。交易所专门建设了权证服务中心。根据个人投资者获取信息能力弱、对产品了解不足的特点,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展开投资者教育服务,通过多种活动和广告等方式,全方位推广宣传权证知识。
上证所也十分注意调动行业的力量。它及时组织券商队伍,要求创新类券商、特别是权证一级交易商在权证服务中心网站披露更多更及时的信息,其中包括发行信息、权证溢价和风险数据等,并在各自的交易系统里揭示权证的投资风险等,帮助投资者充分认识权证的特性和风险,全方位地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与此同时,上证所还通过在证券报上开辟权证投资者教育专栏、一级交易商看市场专栏等,让广大投资者能够通过平面媒体获得相关的知识。
这一时期投资者教育的形式更加丰富,措施更加多样,覆盖范围更加广泛。除了传统的座谈会、网路教育平台和报刊专栏等手段外,还提出了"心系市场、真情服务"的服务口号,并推出了号码为4008888400的公众咨询服务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大大方便了投资者。同时,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中小投资者运用手中的权利否决一个又一个不合理的改革方案,体现的是这份主动性。中小投资者的踊跃参与,以及在投资者教育中表现出这种态度转变、角色升华及其影响,是七年投资者教育的成果,是投资者成熟的缩影,也是中国证券市场进步的标志。
3、证券市场投资者教育转型期
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将其视为金融创新与发展的重中之重。2006年12月,在中国金融论坛上,尚福林主席在谈到金融期货筹备工作的日程表时,强调指出,金融期货何时推出要取决于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成效。在这样的情况下,投资者教育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境界,从内容、形式、定位到方法都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在这一年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教育工作也根据市场发展的新特点和交易所工作的新重点,形成了以"三个性"为主要特征的新变化。
一是创新性。2006年是上证所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取得重要突破的一年。为配合创新,投资者教育工作重点也作了相应调整,即紧紧围绕股改权证和分离交易可转债等创新产品、以及新交易规则等创新业务开展。如利用包括推介、报纸、网站、书籍、电视和电台等各种渠道或媒介,广泛介绍证券市场衍生产品和创新服务。
二是及时性。为配合上证所"新交易规则"的实施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行与上市,上证所"投资者教育中心"及时地通过上证报市场版和《股民学校》专栏,组织市场宣传和投资者教育。特别是在股改权证这一市场创新试点品种推出前,编印出了《权证知识问答》和《权证投资手册》等投资者教育宣传资料,并免费寄赠全国各证券营业部。同时,上证所还在外部网设立了《权证服务中心》网页,并通过证券报、晚报与晨报、第一财经电视与电台等传媒作了大量的权证知识普及宣传。之后,为跟踪市场和持续宣传,投资者教育中心还在报刊上主办了反映权证市场指标数据的《权证市场统计资料》。
三是针对性。除了日常的普及宣传外,重在首只权证-宝钢权证的发行、创设和行权三个敏感和关键的时点,有针对性地在证券报刊上开设了相关权证知识专栏,作了集中的知识普及和风险揭示工作。如对处于价外的宝钢认购权证,及时提醒风险,避免投资者出现"误行权"现象。对处于价内的武钢认购权证,则提示投资者积极参与行权,以免错失时机而招致损失。对一些持有权证而又长期休眠的账户,或未办理指定交易手续的"悬空账户",也曾多次要求券商营业部设法通知或请相关媒体刊发公告提醒投资者。
为配合证券市场的"两法"宣传,上证所还与中国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认真选题并组织境内外机构和专家撰稿,在上证报开辟了"投资者保护"专栏,发表了十余篇共十余万字的专题研究和宣传文章,也起到了较好的市场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