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基础知识考点基础解析: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

来源:考试吧发布时间:2015-09-04

   一、普通股票

  (一)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

  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

  2、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3、其他权利:知情权、股份转让权、优先认股权

  (二)普通股票股东的义务

  1、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滥用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优先股票

  (一)定义: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的股票,是特殊股票中最重要的品种,兼有债券的特点(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的具体优先条件由公司章程加以规定

  (二)优先股票的特征

  1、股息率固定

  2、股息分派优先

  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

  4、一般无表决权,只有涉及优先股股东权益的议案才分别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股票的种类

  1、累积优先股票和非累积优先股票

  (1)累积优先股:历年股息累积发放的优先股票

  (2)非累积优先股票:股息当年结清,不能累积发放的优先股票

  2、参与优先股票和非参与优先股票

  (1)参与优先股票:优先股股东除了分得固定股息外,还有权参与剩余盈利分配的优先股票

  (2)非参与优先股票:除分得固定股息外,无权再参与剩余盈利分配的优先股票

  3、可转换优先股票和不可转换优先股票

  (1)可转换优先股票:发行后一定条件下允许持有者将其转换成其他种类股票的优先股票,通常是优先股转换成普通股,或者一种优先股转换成另一种优先股

  (2)不可转换优先股票:发行后不允许转换成其他种类股票的优先股票

  4、可赎回优先股票和不可赎回优先股票

  (1)可赎回优先股票:发行后一定时期,可按特定赎回价格由发行人收回的优先股票

  (2)不可赎回优先股票:发行后不能赎回的优先股票

  5、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和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

  (1)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发行后可按规定调整股息率的优先股票

  (2)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发行后股息率不再变动的优先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