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
上市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国债、企业债、金融债、公司债、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权证等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限制
1、对基金投资进行限制的目的:
①引导基金分散投资,降低风险
②避免基金操纵市场
③发挥基金引导市场的积极作用
2、投资范围的限制,基金资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
①承销证券
②向他人提供贷款或担保
③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④买卖其他基金份额,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
⑤向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出资;或买卖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发行的股票债券
⑥买卖与管理人、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⑦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活动
⑧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3、投资比例的限制,不得有下列情形
①1 只基金投资 1 只股票,其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基金不受此限
②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 1 只证券超过该证券的 10%,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基金不受此限
③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申购金额超过基金总资产,申购数量超过本次发行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