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
一、证券投资收益
收益和风险是并存的,通常收益越高,风险越大。投资者只能在收益和风险之间加以权衡,即在风险相同的证券中选择收益较高的,或在收益相同的证券中选择风险较小的进行投资。
(一)股票收益
股票投资的收益是指投资者从购入股票开始到出售股票为止整个持有期间的收入,它由股息收入、资本利得和公积金转增收益组成。
1.股息
股份有限公司在会计年度结算后,将一部分净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股东。其中,优先股股东按照规定的固定股息率优先取得固定股息,普通股股东则根据余下的利润分取股息。股东在取得固定的股息以后又从股份有限公司领取的收益,称为红利。
股息的来源是公司的税后净利润。公司的税后净利润,按以下程序分配: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剩余的部分先按固定股息率分配给优先股股东,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然后再按普通股股数分配给普通股股东。可见,税后净利润是公司分配股息的基础和最高限额,但因要作必要的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扣除,公司实际分配的股息总是少于税后净利润。
股息的具体形式可以有多种。
(1)现金股息。现金股息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股息和红利,是最普通、最基本的股息形式。
(2)股票股息。股票股息是以股票的方式派发的股息,原则上是按公司现有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的,采用增发普通股并发放给普通股股东的形式,实际上是将当年的留存收益资本化。也就是说,股票股息是股东权益账户中不同项目之间的转移,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总额毫无影响,对得到股票股息的股东在公司中所占权益的份额也不产生影响,仅仅是股东持有的股票数比原来多了。发放股票股息既可以使公司保留现金,解决公司发展对现金的需要,又使公司股票数量增加,股价下降,有利于股票的流通。股东持有股票股息在大多数西方国家可免征所得税,出售增加的股票又可转化为现实的货币,有利于股东实现投资收益,因而是兼顾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两全之策。
(3)财产股息。财产股息是公司用现金以外的其他财产向股东分派股息。最常见的是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或子公司的股票、债券,也可以是实物。
(4)负债股息。负债股息是公司通过建立一种负债,用债券或应付票据作为股息分派给股东。这些债券或应付票据既是公司支付的股息,也可满足股东的获利需要。
(5)建业股息,又称建设股息,是指经营铁路、港口、水电、机场等业务的股份公司,由于其建设周期长,不可能在短期内开展业务并获得盈利,为了筹集到所需资金,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并获得批准后,公司可以将一部分股本作为股息派发给股东。建业股息不同于其他股息,它不是来自于公司的盈利,而是对公司未来盈利的预分,实质上是一种负债分配,也是无盈利无股息原则的一个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