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券的定义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二、债券的票面要素
债券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一般以有一定格式的票面形式来表现。通常,债券票面上有四个基本要素。
1.债券的票面价值
债券的票面价值是债券票面标明的货币价值,是债券发行人承诺在债券到期日偿还给债券持有人的金额。
一般来说,在本国发行的债券通常以本国货币作为面值的计量单位;在国际金融市场筹资,则通常以债券发行地所在国家的货币或以国际通用货币为计量标准。
2.债券的到期期限
债券到期期限是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时间,也是债券发行人承诺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时间。
发行人在确定债券期限时,要考虑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有:
(1)资金使用方向。债务人借人资金可能是为了弥补临时性资金周转之短缺,也可能是为了满足对长期资金的需求。在前者情况下可以发行短期债券,在后者情况下可以发行中长期债券。
(2)市场利率变化。一般来说,当未来市场利率趋于下降时,应选择发行期限较短的债券,可以避免市场利率下跌后仍须支付较高的利息;而当未来市场利率趋于上升时,应选择发行期限较长的债券,这样能在市场利率趋高的情况下保持较低的利息负担。
(3)债券的变现能力。这一因素与债券流通市场发育程度有关。
3.债券的票面利率
债券票面利率也称名义利率,是债券年利息与债券票面价值的比率,通常年利率用百分数表示。利率是债券票面要素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4.债券发行者名称
这一要素指明了该债券的债务主体,既明确了债券发行人应履行对债权人偿还本息的义务,也为债权人到期追索本金和利息提供了依据。
三、债券的特征
1.偿还性
偿还性是指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债务人必须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2.流动性
流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地转让债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实现投资收益。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的收益相对稳定,不随发行者经营收益的变动而变动,并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债券能为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收入,即债券投资的报酬。
【考点二】债券的分类
一、按发行主体分类
1.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被称为“国债”,其主要用途是解决由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或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和弥补国家财政赤字。
2.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的发行主体是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一般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信用度较高,因此,金融债券往往也有良好的信誉,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社会信用的中介,它们的资金来源主要靠吸收公众存款和金融业务收入。
3.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公司,但有些国家也允许非股份制企业发行债券,所以,归类时,可将公司债券和企业发行的债券合在一起,称为“公司(企业)债券”。
二、按付息方式分类
1.贴现债券
贴现债券又被称为“贴水债券”,是指在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某一折扣率,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发行价与票面金额之差额相当于预先支付的利息,到期时按面额偿还本息的债券。
2.附息债券
附息债券的合约中明确规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持有人定期支付利息(通常每半年或每年支付一次)。按照计息方式的不同,这类债券还可细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两大类。
3.息票累积债券
与附息债券相似,这类债券也规定了票面利率,但是,债券持有人必须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获得本息,存续期间没有利息支付。
三、按募集方式分类
1.公募债券
公募债券是指发行人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
2.私募债券
私募债券是指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债券。私募债券的发行对象一般是特定的机构投资者。
四、按担保性质分类
1.有担保债券
有担保债券指以抵押财产为担保发行的债券。按担保品不同,分为抵押债券、质押债券和保证债券。
2.无担保债券
无担保债券也被称为“信用债券”,仅凭发行人的信用而发行,不提供任何抵押品或担保人而发行的债券。
五、按债券形态分类
1.实物债券
实物债券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
2.凭证式债券
凭证式债券的形式是债权人认购债券的一种收款凭证,而不是债券发行人制定的标准格式的债券。
3.记账式债券
记账式债券是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利用证券账户通过电脑系统完成债券发行、交易及兑付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