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证券交易概述第九节——第十一节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9-30
      第九节、证券交易风险的含义
  1.证券交易风险就是指由于交易行为结果的不确定性而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即证券公司在证券自营或代理买卖过程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而造成损失的可能主观原因造成的风险。主要是指因证券公司自身的管理、操作失误引起的。
  2.客观原因引起的风险。主要是指因证券市场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的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第十节、证券交易风险的种类
  1.证券交易风险从证券经营机构的角度来看一般可分证券自营业务风险和证券经纪业务风险两类。由于证券自营业务和经纪业务的性质、特征不尽相同,因此,引起风险的原因也不尽一致。

      第十一节、证券交易风险的防范
  证券交易风险的防范主要内容是制度防范、风险监察和自律管理。其中重点掌握制度防范的各项制度内容。
  (一)制度防范
  1.全额交易结算资金制度。即要求证券公司在进行经济业务时,必须贯彻不垫款的原则,要求客户在进行证券买卖前,必须向证券公司缴存足够的交易结算资金;对于证券公司因融资、融券而造成的纠纷,不受法律保护。
  2.风险准备金制度。1998年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应从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
  证券公司在税后利润分配时,应按不低于税后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当其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考生要掌握风险准备金提存的用途:弥补证券交易及其他业务因事故而发生的损失,赔偿因证券公司的失误而对客户造成的损失,补偿自营买卖中的损失。
  3.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作用、功能与风险准备金相似,证券公司应按每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3%差额提取坏账准备,用于核销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
  (二)风险监察制度
  有效的风险监察制度包括事先预警、实时监控、事后监查三方面内容。
  1.事先预警。我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对一些指标做了明确规定,以反映证券经营机构自营风险。具体规定:证券专营机构负债总额与净资产之比不得超过10:1,证券兼营机构从事证券业务发生的负债总额与证券营运资金之比不得超过10:1;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其流动性资产占净资产或证券营运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50%;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账户上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或证券营运资金的 80%;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持有一种非国债类证券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或证券营运资金的20%;证券公司买人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总市值,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流通股总市值的20%等。
  2.实时监控。实时监控是指有关管理层借助现代化的电子监控系统,根据预先设定的各项指标对整个交易过程实施追踪监控,以及时发现证券交易过程中的各种异常情况。
  3.事后监查。事后监查是指有关管理层就证券交易风险的防范效果进行事后总结、调查和处理,以不断提高证券交易风险防范体系的效率。
  (三)自律管理制度
  自律管理制度是我国证券交易风险防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制度建设、内部监查、行业检查三方面内容。
  提示:考生可通过下列多项选择题掌握相关考点。
  多项选择题1.6:
  证券公司防范风险的内部制度建设包括哪些。( )
  A建立内部各部门和各部门内部资产运营岗位权限的授权方式以及超越权限时的审批程序,使公司的资产运营和风险防范处于严格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状态
  B建立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
  C建立重大投资活动的集体决策和科学决策制度
  D建立严密、合理的业务操作规程
  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