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证券营业部的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第四节、业务差错的处理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9-30
(一)业务差错的种类


表6.1 业务差错的种类

业务差错种类 内容
事故性差错 指由于证券营业部或交易所电脑软、硬件设施或卫星通讯系统运行故障等造成的差错。事故又可分为意外性事故和责任性事故,属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为意外事故;属于证券营业部电脑软、硬件系统管理或操作失误、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为责任性事故
责任性差错 指由于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导致的差错
技术性差错 指在坚持制度的前提下,由于业务繁忙,工作强度大,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因口误、眼误、手误等技术性原因造成的差错

(二)业务差错的处理原则


  1.按差错性质确定责任,按损失大小追究责任。对于责任性差错,应按工作职责确责任人,按差错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大小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一般应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纪律处分。对于技术性差错,应视工作难易程度差错率指标,以及责任人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工作态度和差错次数等情况综合分析,无论是否发生损失,都应酌情扣发责任人的奖金。如有损失,原则上由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核销。


  2.建立差错事故报告制度,明确差错处理程序和审批权限。营业部应建立差错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业务差错应于当日或次日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及管理部门报告,定期统计汇总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发生业务差错时,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处理,应按规定的程序、审批权限及时上报审批处理。差错处理一般应按差错涉及金额划分不同的档次,规定不同级别管理部门及负责人的审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