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常识:深市转托管业务的一般程序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9-30

  1、证券商受理投资者转托管申请时,仔细核对转出证券品种、数量、投资者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以及投资者填写的"转托管申请书",务必注意其填写的转入证券商名称与其席位号是否相符,以免转错地方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2、在交易时间内,按深交所结算公司确定的数据接口和报盘单位通过交易系统报盘转托管。

  3、每天收市后,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将处理后的转托管数据打入"结算数据包",通过结算通讯系统发给券商。券商根据所接收的已确认转托管数据,及时修订相应的股份明细帐。

  4、转托管证券T 1日(即次一交易日)到帐,投资者可在转入证券商处委托卖出。

  5、投资者的转托管不成功(转出券商接收到转托管未确认数据),转出券商或转入券商需及时为投资者向深圳证券结算公司查询原因。

6、 转出券商每次受理转托管业务时,向投资者收取人民币30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