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的缩写,意即“特别处理”。该政策自1998年4月22日起实行。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所谓“财务状况异常”是指以下几种情况:<?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最近两年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债,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如“辽物资A”(即现在的银基发展)就因1997、1998年连续两年亏损成为首批实行特别处理的股票;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例如“白云山A”曾因连续两年亏损且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也戴上了ST的帽子。
(3)注册会计师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低于注册资本;
(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