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常识:可转债转股如何操作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9-30
  根据现有规定,可转换债券的交易规则和股票交易有类似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由于可转债的转股操作涉及到债券、股票之间的转换,环节相对复杂,加上投资者对此知之不多,容易出错。本期聚焦栏目就专门介绍这方面的操作。――编者
一、可转债的基本交易规则
1、交易方式和交易时间
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T+1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委托、交易、托管、转托管、行情揭示、交易时间参照A股办理。
2、交易报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面值100元为一报价单位,以一手(即面值1000元)为一交易单位,结算单位为张(即100元面值,1手=10张),价格升降单位为0.01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为100元,这一点投资者必须牢记在心。
2000年3月16日,机场转债(100009)上市开盘价为1.88元,最低价仅1.2元,最高价107元,这种价格的异常波动即为少数投资者不熟悉转债的交易报价规则所致。后经证交所决定,前15分钟的异常价格按无效报价处理,未予以结算交割。
3、交易费用
目前,深交所按成交金额的0.1‰向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卖双方征收交易经手费,同时债券买卖双方还须向所委托的债券交易商交纳佣金,佣金按成交金额的2‰计取。
可转债的交易无须缴纳印花税,因此交易成本比买卖股票为低,适合大资金及稳健的投资者参与。

二、可转债转股程序及操作要点
根据交易所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时,其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换为该公司股票,转换的主要步骤有三个。
首先是申请转股。投资者转股申请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基于安全性的考虑,一般投资者准备转股时,最好不要通过电话委托或网上交易进行转股程序操作,而应到转债所托管的证券营业部去填写提交转股申请。
然后是接受申请,实施转股。证交所接到报盘并确认其有效后,记减投资者的债券数额,同时记加投资者相应的股份数额。
根据现有规定,转股申请不得撤单。
最后是转换股票的上市流通。转换后的股份可于转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为方便投资者及时结算资金余款,对于不足转换一股的转债余额,上市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当日以现金兑付。
三、吴江丝绸转债的案例分析
吴江丝绸于1998年发行2,000,000张、每张面值为100元的可转换债券,总发行规模为2亿元人民币;期限五年,从1998年8月28日起到2003年8月27日止。
吴江丝绸10500万人民币普通股票于2000年5月29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该公司于1998年8月28日发行的2亿万元“丝绸转债”(代码:5301)在此次发行的“丝绸股份”(代码:0301)上市之日起,即可转换为该公司的股票。该公司转股价格为初始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本次股票发行价4.18元/股的98%,即4.10元/股。
相应的转股程序如下。
1、转股申请及申报手续
转股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丝绸转债持有人到其转债所托管的证券营业部填写转股申请,代码为5301,无须填写新代码。
丝绸转债持有人可将自己帐户内的丝绸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但每次申请转股的丝绸转债面值数额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所转换的股份最小单位为一股。对于不足转换为一股的丝绸转债的余额,由吴江丝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现金兑付。
如果您拥有一手10张丝绸转债,总面值为1000元,则可以转为243股吴江丝绸普通股,还可获得3.7元现金。
2、转股申请时间
丝绸转债的自愿转换期为该公司股票上市日2000年5月29日至丝绸转债到期日2003年8月27日之间的交易日内,但公司股票因送红股、增发新股、配股而调整转股价格公告暂停转股的时期除外。
 3、丝绸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
投资者的债券数额,同时记加投资者相应的股份数额。4、股份登记及转股配发股份享有的权益
 丝绸转债经申请转股或强制性转股后所增加的股票将自动登记入投资者的股票帐户。因丝绸转债转换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本公司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并可于转股后下一个交易日与本公司已上市交易的股票一同上市交易流通。
除此之外,“丝绸转债”规定了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即在到期日即2003年8月27日
前未转换为股票的“丝绸转债”,将于到期日强制转换为该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