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常识:新股申购的程序与规定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9-30
  新股的申购在我国证券发行的历史上曾使用过几种不同的发行方式,这些发行方式各有利弊,而目前使用最多的是上网定价发行方式。以下是投资者参与上网定价发行时进行申购的程序及其发行规则。
  就新股申购程序及规定而言,具体如下:
  1、参加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网定价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应在发行当日或之前办理好沪、深交易所的证券帐户,并在与沪、深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保证金。
  2、申购时间为新股上网发行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即上午9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时-3时,其他时间委托无效。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影响发行,则由交易所决定在下一个工作日继续申购。
  3、委托手续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方式相同,只是代码略有区别,沪市新股申购代码为730***,深市则与上市股票代码相联系,为0***,共4位,具体代码投资者可查阅发行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4、申购价格为发行公告中的发行价格,高于或低于该价格的申购均无效。
  5、每一个证券帐户申购量最少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且不能超过发行公告中所规定的申购数量上限,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6、确认申购委托的各项内容后即可办理委托手续,每个证券帐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证券帐户的多次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