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考点记忆(21)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6-11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业务

第一节 资产管理业务的含义、种类及业务资格

  一、资产管理业务的含义及种类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试行办法》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有三种: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一)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特点:

  ⑴单一性“一对一”;

  ⑵定向性【具体投资方向在合同中约定】;

  ⑶必须在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账户中经营运作

  (二)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可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基金、上市企业债、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权益类证券及股票型基金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20%】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特点:(新增内容,注意多项选择题)

  ⑴集合性“一对多”;

  ⑵投资范围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

  ⑶客户资产必须进行托管;

  ⑷通过专门账户投资运作;

  ⑸较严格的信息披露

  (三)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特点:

  ⑴综合性,即证券公司与客户可以是“一对一”,也可以是“一对多”;

  ⑵特定性,即要设定特定的投资目标;

  ⑶通过专门账户经营运作。

  二、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1、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符合条件:【6】

  ⑵净资本不低于2亿元

  ⑶其中,具有3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经历的人员不少于5人

  ⑸最近一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材料【9】

  3、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⑴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⑵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⑶最近一年不存在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客户资产的情形;

  ⑷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