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制度和回购品种
▲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实行质押库制度。
▲当日购买的债券,当日可用于质押券申报,并可进行相应的债券回购交易
业务。
▲当日申报转回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注意判断题)
▲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实行标准券制度。
标准券是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率折算形成的回购融资额度。
▲2008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可参与回购的债券均
可折成标准券,并可合并计算,不再区分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回购。
▲深圳证券交易所仍维持原状,规定国债、企业债折成的标准券不能合并计
算,因此需要区分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回购。
▲2009年我国发行了一批地方政府债券,这些地方政府债券也可比照国债参
与债券回购。
▲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债券质押式回购分别为:1 天、2 天、
3 天、4 天、7 天、14天、28天、91天、182 天9 个品种。
▲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债券质押式回购分为:有1 天、2 天、
3 天、4 天、7 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 天、273 天11个品种。
▲实行标准券制度的质押式企业债回购有1 天、2 天、3 天、7 天4 个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