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受理
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才能接受委托。
1.验证与审单
验证主要是对客户委托时递交的相关证件进行核实,审单主要是检查客户填写的委托单。
证券经纪商要根据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对客户的证件和委托单在合法性和同一性方面进行审查。
2.查验资金及证券
投资者买入时要有足够资金,卖出时要有足够证券。
如果客户采用自助委托方式,则当其输入相关账号和正确密码后,即视同确认了身份。证券经纪商的电脑系统还自动检测客户的证券买卖申报数量和价格等是否符合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二)委托执行
1.申报原则
申报:证券营业部将客户委托传送至证券交易所撮合主机,称为申报或报盘。
原则:时间优先、客户优先。
时间优先是指证券营业部应按受托时间的先后次序为委托人申报。客户优先是指当证券公司自营买卖申报与客户委托买卖申报在时间上相冲突时,应让客户委托买卖优先申报。
注意:证券公司同时接受两个以上委托人买进委托与卖出委托且种类、数量、价格相同时,不得自行对冲完成交易,应该向交易所申报竞价。
2.申报方式
有形席位申报(需要场内交易员输入)
无形席位申报(无需场内交易员输入)
注意:境外投资者买卖B股,必须通过境外的证券代理商进行。
3.申报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规定,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和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证券交易所市场休市。另外,根据市场发展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时间。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关于申报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接受会员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每个交易日9:20-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则规定,接受会员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11:30、13:00-15:00.每个交易日9:20-9:25、 14:57-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每个交易日9:25-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另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时,都可以调整接受申报时间。
(三)委托撤销
1.撤单的条件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委托人有权变更和撤销委托。一旦成交后,买卖即告成立,成交部分不得撤销。
2.撤单的程序
对委托人撤消的委托,证券营业部须及时将冻结的资金或证券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