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正确处理好证券投资与日常生活的关系。因为对从事个人证券的大多数人来说,均是依据工薪收入来维持日常家计开支的,结余资金并不充裕。这就要求个人投资者在从事证券投资时,应首先安排和保证家庭生活所必需的开支,再将结余资金投资于证券,切不能因作出不恰当的投资决策而影响家庭正常的生活支出。
二是合理地筹措资金来源。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一般情况下主要利用家庭的结余资金;如果支用暂时闲置留待未来有特定用途的资金时,则应考虑投资于风险相对较小的证券,如国库券、公司债券等。切莫负债投资,除非所投资的证券限期较短、可靠性极强、且收益较好。
三要合理确定投资证券的期限。一般讲,投资期限越长,收益也越高,但风险也愈大,这时,则应以投资者本人可支配资金期限为投资依据,以防止资金周转困难。
四是尽量投资于变现能力强的证券。这样,在投资者需要现金时,或者需要调整投资证券的种类时,能够及时“脱手”变现。为此,投资才在选择投资证券时,应优先考虑投资于上市证券,因为上市证券的流通性与变现性最强,但其收益率可能较非上市证券相对低些。这就需根据投资者的客观情况进行选择了。
五要权衡证券投资收益与风险的利弊得失,特别要分析自身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做好承担风险的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然后再付诸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