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行业分析
第一节 行业分析概述
一、行业的含义和行业分析的意义
(一)行业的含义
行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中同性质的生产或其他经济社会活动的经营单位和个体等构成的组织结构体系。如林业、汽车业、银行业和房地产业等。
行业与产业有差别,构成产业一般具有三个特点:规模性、职业化、社会功能性。
行业和产业的主要区别为,行业没有规模上的约定。
(二)行业分析的意义
行业分析的主要任务包括:
1.解释行业本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2.分析影响行业发展的各种因素以及判断对行业影响的力度;
3.预测并引导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4.判断行业投资价值,揭示行业投资风险。
行业分析是对上市公司进行分析的前提,也是连接宏观经济分析和上市公司分析的桥梁,是基本分析的重要环节。行业分析和公司分析是相辅相成的。
二、行业划分的方法
(一)道-琼斯分类法
是在19世纪末为选取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代表性的股票而对各公司进行的分类,是证券指数统计中最常用的分类法之一。
道-琼斯分类法将股票分为三类:工业、运输业和公用事业。
在道-琼斯指数中,工业类股票以自工业部门的30家公司,包括了采掘业、制造业和商业;运输业类股票取自20家交通运输业公司,包括了航空、铁路、汽车运输与航运业;公用事业类取自6家公用事业公司,主要包括电话公司、煤气公司和电力公司等。
(二)标准行业分类法
把国民经济划分为10个门类,对每个门类再划分为大类、中类、小类。
(三)我国国民经济行业的分类
1985年,我国国家统计局明确划分三大产业: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工业和建筑;第三产业:其他 。
2002年,我国推出国民经济行业的分类标准GB/T4754-2002,行业门类20个,行业大类95个,行业中类396个,行业小类913个。
(四)我国上市公司的行业分类
最初上海证交所将上市公司分为5类:工业、商业、地产业、公用事业和综合等五类;深圳6类:工业、商业、地产业、公用事业、金融业和综合等六类。
中国证监会2001年4月4日公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指引》是以中国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4754-94)为主要依据,借鉴联合国家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北美行业分类体系有关内容的基础上制定而成的。
1.分类对象及适用范围
指引是一个非强制执行的标准。
2.分类方法和原则
《指引》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分类标准,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当公司的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等于50%时,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类别;当公司没有一类业务收入的比重大于或等于50%时,如果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比其它业务改入比重均高出30%,则将该公司放入该业务的类别;否则,将其划为综合类。
3.编码方法
《指引》把上市公司的的经济活动分为门类和大类两级,中类作为支持性分类参考。
4.管理机构
未经交易所同意,上市公司不得擅自改变公司类别。上市公司因兼并、置换等原因而营业领域发生重大变动,可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上报“调查表”,由交易所按照《指引》对上市公司的行业类属进行变更。
《指引》将上市公司共分成13个门类,90个大类,288个中类。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分类调整
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31日公布了调整后的沪市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本次调整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指数公司对沪市上市公司行业分类进行的例行调整,其依据是沪市上市公司2006年年报显示的部分公司经营范围的改变。本次行业分类调整将作为上证180指数下一次调整样本股时的参照。
该行业分类是参照摩根士丹利和标准普尔共同发布的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而确定的。
根据2007年最新行业分类,沪市841家上市公司,共分为金融地产、原材料、工业、可选消费、主要消费、公用事业、能源、电信业务、医药卫生、信息技术十大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