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账户管理。
按规定,中国结算公司对证券账户实施统一管理,其开户代理机构是中国结算公司委托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及中国结算公司境外B股结算会员。
按交易场所划分,证券账户分为上海的和深圳的;按用途划分,分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和其他账户等。
1、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股账户”,开立限于境内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国自然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不能开)。□(可编成多选题)A股账户是我国目前用途最广、数量最多的一种证券账户,可买卖A股,债券、上市基金、权证(不能买B股)。
2、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简称“B股账户”,分为境内投资者证券账户(只限境内自然人,机构不行)和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
3、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基金账户”,可以买卖上市基金,在深圳还可买卖上市国债,上海可买卖上市国债、公司债、企业债和可转债。
开立证券账户应坚持合法性和真实性原则(不要同验证时的“合法性和同一性”原则搞混)。对于不准许开户的对象,不得予以开户。规定,一个自然人、法人可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对于同一类别的证券账户,原则上一个自然人、一般法人只能开立一个。特殊法人机构可按规定向中国结算公司申请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目前证券交易采用实名制。
特殊法人机构开立证券账户,由中国结算公司直接受理;自然人和一般机构可通过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证券账户当日开立,次一交易日生效;深证当天开立当日可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的证券账户中“持有人名称”为境内证券公司、托管人和合格投资者的全称。
账户可以挂失与补办,补办原号码的上海卡,由原代理机构受理;补办新号的上海卡或补办深圳卡(不论新旧),各开户代理机构都受理(但是补办新号上海的,要提前到原指定营业部办理账户冻结证明,所以还是要到原营业部去一趟)。
账户的查询可在办理指定或转托管后的次日起凭证件(身份证和账户卡)到柜台办理。有些内容按规定收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