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承销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9-30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和股东大会

(一)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行为规范

1.控股股东的定义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五独立”

(三)股东大会的职权

(四)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和议事规则

1.股东大会的召集

(1)股东大会的主持。

(2)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3)股东大会会议。

(4)股东的出席和代理出席。

2.董事会修改提案

3.股东或监事会提案

4.董事会审核股东或监事会的提案

董事会对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审核的两个原则是关联性和程序性。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股东大会的召开

7.开会聘请律师

8.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9.违法违规的处罚

1.普通决议通过的事项

2.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

3.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一)董事的资格和产生

1.董事的资格

由于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因此,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董事会应当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其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2.董事的任免机制

(二)董事的职权、义务和责任

1.董事的职权

2.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4.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应具备的条件

5.董事的义务和责任

(1)《公司法》关于董事的义务。

(2)《证券法》关于董事的义务:

违反《证券法》规定义务的董事,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损失、罚款、警告、市场禁入等责任。违反《刑法》规定义务的董事,应当依法承担上述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议事规则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权

(五)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六)董事会决议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

(一)经理的任职资格、聘任和职权经理的任职资格与董事相同。

(二)经理的工作细则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

(一)监事的资格和产生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限制规定同样适用于监事

(二)监事的职权、义务和责任

(三)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四)监事会的规范运作

(五)监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