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六节、转债发行的申请文件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9-30

  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向证监会报送的申请文件包括:(多选)

披露要求 申请文件种类
要求在指定报刊及网站披露的文件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申报稿)
发行公告(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提供)
不要求在指定报刊及网站披露的文件 主承销商推荐文件(推荐函、核查意见)
发行人律师的意见(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申请及授权文件
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文件
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全文
发行人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偿债措施的专项说明及主承销商的意见
发行人资信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合同
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情况
发行人关于最近三年信息披露合规性情况的说明
主承销商对发行人股票近三年运行及走势的分析报告
主承销商关于发行人投资价值的分析报告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签订的承销协议及补充协议
主承销商、其他承销团成员,签名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验资人员及其所在机构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