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外资股的发行第九节、国际推介与询价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9-30
  1.在发行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并且发行审查已原则通过的情况下,主承销商将安排(承销前)的国际推介与询价。国际推介的主要对象是(机构投资者)。(单选,注意在发行基本被通过后,承销前即开始推介)

  2.国际推介的主要目的是:(多选)

  (1)查明长期投资者的需求情况,保证重点销售;
  (2)使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情况,作出价格判断;
  (3)利用销售计划,形成投资者之间的竞争,最大限度地提高价格评估;
  (4)为发行人与投资者保持关系打下基础。

  3.国际推介的内容主要有:(多选)

  (1)散发或送达配售信息备忘录和招股文件;
  (2)发行人及相关专业机构宣讲推介;
   (3)传播有关的声像文字资料;
  (4)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预订邀请文件并询查定价区间;
  (5)发行法律允许的其他信息等。

  4.国际推介后,主承销商的市场研究人员对(定价区间)、(承销结果)、(上市后的基本表现)等进行研究和分析。(多选)

  5.承销协议的签订是在国际推介与询价完成之后。(判断)

  6.国际推介活动中应注意的事项有:(多选)

  (1)防止推销违例;
  (2)宣传的内容一定要真实;
  (3)推销的时间尽量缩短和集中;(判断)
  (4)把握推销发行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