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的主要方式
股票发行方式是指发行人发行股票和投资者认购股票的具体方式。其主要内容包括发行人发出售股要约、投资人向发行人传达认购承诺、发行人或承销人依据一定的规则确认有效认股,发行人与有效认股人之间交付股款和交割股份的具体方式。本章第一节第三目介绍了一般证券发行的一些方式,其中许多方式适用于股票发行。目前我国人民币普通股发行采用公募发行、间接发行中的余额包销联合发行、定价发行等方式。
为了保证股份有限公司能够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同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经济的原则,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安定,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多次下文规范股票发行市场。1995年10月,中国证监会专门就股票发行方式问题发出《关于股票发行与认购办法的意见》,1996年12月,作为对上述《意见》完善,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股票发行与认购方式的暂行规定》,其中规定股票发行可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全额预缴款方式以及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同次发行的股票只能采取一种发行方式。《规定》同时指出“各地如有更好的方式,可将方案报证监会批准后试行。”2000年2月中国证监会就股票发行又作出新的规定,即《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新股发行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与上网公开发行同时进行。
从我国股票发行市场发展的实践看,曾经采用和正在采用的、并对市场产生较大影响的发行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认购证方式
认购证方式又称为认购证抽签发行方式,其具体的做法是:
1.承销商于招募时向社会公众投资人公开发售股票认购申请表(即认购证),每一单位的认购证代表一定数量的认股权利,并标注号码。
2.投资者申请并购买认购证。
3.承销商根据“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日期,在公证机关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所有股票认购申请表进行公开抽签。
4.确认中签号并按照规定程序公告,投资人持中签申请认购表在指定地点缴纳股款。
从发售认购证到最后缴款,整个过程约1个月左右。由于该方式发行环节多,工作量大,认购成本过高,浪费严重,发行时间较长,现已不采用。
(二)储蓄存单方式
储蓄存单方式是通过发行储蓄存单抽签决定认股者的发行方式。其具体做法是:
1.承销商在招募期内通过指定的银行机构无限量地向社会投资者发售专项定期定额存单,每张存单附一张抽签表,由社会投资者认购。
2.承销商根据存单的发售数量、批准发行股票数量及每张存单可认购股份数量确定中签率,通过公开摇号抽签方式决定中签者。
3.中签者按规定要求办理缴款手续。
采取与储蓄存款挂钩发行方式,其存款期不得超过3个月,每股费用不得超过0.l元,发行收费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储蓄存单方式相对于认购证方式,由于每张抽签表要用较大的存款为代价,减少了抽签表的发行量,相应降低了发行成本;起用了已有的社会机构—银行,并使用其正常业务—定期存款,从而减少了组织管理工作。但是该种方式最终未能解决发行工作的繁杂问题,并常常伴随巨额现金在银行之间的转移,现已很少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