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承销指导:证券发行承销合同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9-30
(一)证券承销合同的概念

  证券承销合同是指证券发行人与证券承销商或地主承销商与分销商就证券承销的有关内容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二)证券承销合同的法定内容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包销协议,载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3)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4)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5)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

  (6)违约责任;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承销团承销协议的内容一般应载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3)包销的具体方式、包销过程中剩余股票的认购方法或代销过程中 剩余股票的退还方法;

  (4)承销份额;

  (5)承销组织工作的分工;

  (6)承销期及起止日期;

  (7)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8)承销缴款的程序和日期;

  (9)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方式和日期;

  (10)违约责任;

  (11)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