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承销辅导:承销商资格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5-28

1.根据我国现行法规,承销股票须由取得(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担任,该证券公司包括在(中国境内注册、依法获批准可经营证券业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及(在中国境外注册、依照注册地法律可经营证券业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实例判断选择题,如给出若干机构的情况,让考生判断哪些可以承销股票,对于注册地没有限制,也即国内券商和境外券商均可以承销股票,只不过二者承销的股票类别有规定)
  2.境内证券经营机构申请A股承销业务资格的条件:(重点内容,多选题或判断题,如给出某境内证券经营机构的实际条件,让考生判断它是否可以申请承销业务,判断标准即为下列8项,逐项对比判断)
  (1)证券公司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净资产。
  (2)证券公司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净资本。
  (净资本=净资产—(固定资产净值+长期投资)X30%—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提取的损失金—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长期性或高风险资产)。(可出计算题)
  (3)2/3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获得了证监会颁发的《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在未取得资格证书以前,其高级管理人员须具备必要的证券、金融、法律等有关知识,近2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2/3以上具有3年以上的证券业务或5年以上的金融业务工作经历;其主要业务人员须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近2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2/3以上具有2年以上的证券业务或3年以上的金融业务工作经历。(注意这几个比例和时间要求)
  (4)该证券公司在近1年内无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在近2年内未受到取消其股票承销业务资格的处罚。
  (5)该证券公司已成立并且正式开业超过半年。
  (6)具有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符合法律规定的风险管理要求。
  (7)具有能够保障正常营业的场所和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