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承销辅导: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一)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2-13

    一、申请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申请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是指从发行人董事会作出发行新股元、股东大会批准,直到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为止的有关信息披露。证券发行议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申请的下列决定后,应当在次一工作日予以公告:第一,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审查;第二,不予核准或者予以核准。

    二、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

    上市公司可以将公开募集证券说明书全文或摘要、发行情况公告书刊登于其他网站和报刊,但不得早于法定披露信息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