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时《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和披露
《招股意向书》是缺少发行价格和数量的《招股说明书》
上市公司历次募集资金运用应重点披露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5方面)
1.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有基本情况。
2.发行人应列表披露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若募集资金的运用和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效益,应进行说明。
3.发行人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作出承诺并披露的,列表披露投资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实际效益与承诺效益存在重大差异的,还应披露原因。
4.发行人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的运用发生变更的,应列表披露历次变更情况,并披露募集资金的变更金额及占所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发行人募集资金所投资的项目被以资产置换等方式置换出公司的,应予以单独披露。
5.发行人就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