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承销辅导:新股的准备工作(四)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2-13

    四、保荐人(承销商)的尽职调查(注意与首发IPO一起记忆)

    尽职调查是保荐人(主承销商)透彻了解发行人各方面情况。设计发行方案、成功销售股票以及明确保荐人(主承销商)责任范围的基础和前提。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发生过程中,主承销商对上市公司的尽职调查贯穿始终。

    (一)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前的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的绝大部分工作集中于这一阶段,通过该阶段的尽职调查,必须至少达到3个目的:

    (二)持续尽职调查责任的履行

    1.发审会前重大事项的调查

    2.发审会后重大事项的调查

    3.招股说明书刊登前一工作日的核查验证事项

    4.上市前重大事项的调查

    5.持续督导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应当继续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