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与上市
截至2008年底,尚未有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与上市
(一)开立发行人账户
发行人首次在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登记托管手续的,应与其签订协议并向其提交相关文件(4类)。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与登记托管
1.发行人可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招标系统发行公司债券。手续:
2.不使用债券发行系统招标发行公司债券的,登记托管的手续:
(三)公司债券的交易流通
1.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公司债券的条件:
(4)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
(5)单个投资人持有量不超过发行量的30%.
2.发行人要求安排其发行的公司债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应及时向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提交的材料:(7项)
(四)信息披露
1.公司债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后3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应通过中国货币网和债券市场信息披露相关材料
2.公司债券交易流通期间,发行人应于每年6月30日之前,向前述二者提交信息披露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