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承销辅导: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二)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3-11

    三、增发新股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一)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信息披露

    《招股意向书》:缺乏发行价格和数量的《招股说明书》

    ……

    3.发行公司及其主承销商必须在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述全部文件。

    4.发行公司及其主承销商须在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的当日,将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文件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并对其内容负责。

    5.发行公司及其主承销商未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文件的,不得在报刊上刊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

    6.发行公司及其主承销商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等,暂不需要缴纳费用。

    (二)通过证监会指定报刊的信息披露

    1.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信息披露

    2.上市公司配股的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