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复习讲义(17)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5-24

  第七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

  学习重点:掌握信息披露的制度规定、信息披露方式、信息披露的原则和信息披露的事务管理。

  熟悉招股说明书的编制、预披露和披露要求及其保证与责任,了解招股说明书的摘要刊登、有关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的散发。掌握招股说明书的一般内容与格式。

  熟悉询价区间公告、发行结果公告的基本内容

  熟悉股票上市公告书的编制和披露要求,股票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

  掌握创业板上市招股书及其备查文件的披露、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等信息披露方面的特殊要求。

  第一节 信息披露概述

  一、信息披露的制度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部门规章等的规定,必须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信息披露,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包括:内容与格式准则、编报规则、规范问答。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及其附录和备查文件、招股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上市公告书。

  二、信息披露方式

  1.信息披露的方式主要包括: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将发行过程中披露的信息刊登在至少1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同时将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并置备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场所,供公众查阅。

  2.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七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

  学习重点:掌握信息披露的制度规定、信息披露方式、信息披露的原则和信息披露的事务管理。

  熟悉招股说明书的编制、预披露和披露要求及其保证与责任,了解招股说明书的摘要刊登、有关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的散发。掌握招股说明书的一般内容与格式。

  熟悉询价区间公告、发行结果公告的基本内容

  熟悉股票上市公告书的编制和披露要求,股票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

  掌握创业板上市招股书及其备查文件的披露、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等信息披露方面的特殊要求。

  第一节 信息披露概述

  一、信息披露的制度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部门规章等的规定,必须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信息披露,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包括:内容与格式准则、编报规则、规范问答。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及其附录和备查文件、招股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上市公告书。

  二、信息披露方式

  1.信息披露的方式主要包括: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将发行过程中披露的信息刊登在至少1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同时将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并置备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场所,供公众查阅。

  2.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三、信息披露的原则

  1.真实性原则: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公开的情况不得有任何虚假成分,必须与自身的客观实际相符。

  2.准确性原则: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信息必须尽可能详尽、具体、准确。

  3.完整性原则: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须把能提供给投资者判断证券投资价值的情况全部公开。

  4.及时性原则: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定要求的时间内以指定的方式披露。

  四、信息披露的事务管理

  1.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包括:确定披露标准;披露流程;披露职责;保密措施;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档案管理;违规时的责任追究机制等等。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2.上市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上市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代行董事会秘书的人员负责和交易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权管理事务。

  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上市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提交相关资料并公告聘任情况。

  董事会秘书空缺3个月,董事长应代行职责

  3.信息批露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证监会依法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的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实行实时监控。证监会可以对金融、房地产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做出特别规定。

  中国证监会对保荐人等相关人员的监管措施: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行政处罚。

  例题: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A.证券事务代表

  B.保荐代表人

  C.保荐机构

  D.协办代表人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