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
经理的任职资格(与董事同)和聘任(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高管: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注意】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八、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股东大会的特别职权(除了拥有股东大会的职权)
(1)审议批准的担保事项:
(2)审议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1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5)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设立独立董事
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管可兼任。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权
专门委员会的种类: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中,后三种,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