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证券发行与承销章节考点综合(二十四)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1-12-30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一)股份的含义和特点
  1.股份的含义
  三层含义: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股份代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2.股份的特点
  四个特点:金额性、平等性、不可分性、可转让性。

  (二)股份的分派、收回、设质和注销
  1.分派。公司根据发起人和(或)其他股份认购人认购股份的情况,将股份按照一定分配方法分配给认购人。
  2.收回包括无偿收回和有偿收回两种。无偿收回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无偿地收回已经分派的股份。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3.设质。将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质押,设定质权。股份设质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4.注销。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发行程序减少公司的一部分股份。公司股份的全部注销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发生。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公司债券是公司与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二,公司债券是一种可转让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一般的公司债务是依法限制转让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三,公司债券通过债券的方式表现,而一般的公司债务通过其他债权文书形式表现。
  第四,同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偿还期是一样的,而一般的公司债务可以有不同的偿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