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课堂习题:第1章(9)

来源:考试吧发布时间:201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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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沪、深证券交易所都实行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保荐制度。 ( )

    22.凭证式国债在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交易。 ( )

    23.申请人申请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应当将申请材料分别提交财政部和商务部。 ( )

    24.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企业债券上市实行上市推荐人制度。企业债券发行人向两个交易所申请上市,必须由交易所认可的2个以上机构推荐,并出具上市推荐书。 ( )

    25.发行人应与上市推荐人签订上市推荐协议,规定双方在上市申请期间及上市后l年内的权利和义务。 ( )

    26.证券公司债券包括证券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和次级债券。( )

    27.保荐机构、保荐业务负责人或者内核负责人在1个自然年度内被采取监管措施累计5次以上,中国证监会可暂停保荐机构的保荐资格3个月。 ( )

    28.发行人及其承销商违反规定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警告、罚款。 ( )

    29.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应制定发行计划,在计划内各期票据的利率形式、期限结构等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自行设计。 ( )

    30.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风险(质量)控制与投资银行业务运作应适当分离,客户回访应主要由投资银行风险(质量)控制部门完成。 ( )

    31.证券公司应加强投资银行项目的集中管理和控制,对投资银行项目实施合理的项目进度跟踪、项目投入产出核算和项目利润分配等措施。 ( )

    32.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过程中涉嫌违反政府有关法规、规章的证券经营机构,可以进行调查,但如果涉及商业秘密,证券经营机构可以拒绝提供有关材料。 ( )

    33.证券公司应重点防范因管理不善、权责不明、未勤勉尽责等原因导致的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及道德风险。 ( )

    34.证券公司应加强投资银行项目协议的管理,明确不同类别协议的签署权限;在承接投资银行项目时,应与客户签订相关业务协议,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相关事项作出约定。 ( )

    35.《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就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资格管理、保荐职责、保荐业务规程、保荐业务协调、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作了全面的规定。 ( )

    36.证券公司不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参加记账式国债的招标发行及竞争性定价过程,只能在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参加。 ( )

    37.证券公司应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依据2008年l2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证券公司风 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计算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

    38.证券公司应向中国证监会,沪、深证券交易所,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报送年度报告。 ( )

    39.在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部分,证券公司应对代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收入和证券发行费用3个报表项目进行注释。 ( )

    40.股份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资金申购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 )